江苏省审计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1-01-16 17:07 浏览次数:
2010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审计结果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逐步增强。现根据《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厅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省审计厅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苏路178号,电话:025-83758613)。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厅党组书记、厅长赵耿毅任领导小组组长,纪检组长和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法规处、计算机处、监察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原设在厅法规处调整为设在办公室,厅各部门也指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在2010年4月出台的厅机关综合考核办法中明确:各处室要有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得漏项,从而建立起由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监察部门监督检查、计算机部门技术保障、厅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完善相关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和有序进行。我厅先后制定《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监督保障制度》、《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在此基础上,2010年又出台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在积极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强调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在公开政府信息前,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厅办公室、厅保密办审核,报送分管领导审签后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厅根据《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可以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要求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其中审计结果公告应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90天后发布。2010年共向社会发布3期审计结果公告,在报刊媒体上发布宣传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玉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和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等重点项目审计工作情况稿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或审计署网站图文直播2010年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全省“绩效审计普及年”动员会实况等,均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2010年,厅本级通过《中国审计报》和《新华日报》发稿数十篇,通过审计署和省政府网站发稿1200多条。厅机关网站已成为我厅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至去年12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项,内容涉及领导班子调整、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干部任免等方面,还发布全省审计机关新闻动态等4485篇(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要告知理由。2010年厅机关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其中书面申请1项,网上申请2项。我厅对依申请公开十分重视,认真研究,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其中两项不予公开的内容,依照有关规定未予公开,且书面答复申请人。另一项属主动公开的内容,我厅已告知申请人从厅网站等公开渠道获取信息。此外,厅网站还收到群众来信82封,涉及咨询、建议和举报等内容,均按规定及时回复。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0年,我厅虽然加大了审计公开力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审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开不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通报、考评还有待加强等。今后,我厅将着重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开。二是加大指导力度。针对全省审计机关面临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定的标准不明确,公开属性界定仍缺乏操作性等问题,及时组织交流和探讨,促进全省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