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江苏省审计厅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我厅网站(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省审计厅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苏路178号,电话:025-83758615)。
一、概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厅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由厅办公室、法制处和计算机处主要负责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厅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在认真梳理、筛选的基础上,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了更好地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厅对“江苏审计”网站进行了改版,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了原网站的相关栏目,丰富了内容,不断增强网站的亲和力,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截至2008年底,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6条,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14条,审计业务类政府信息3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有1条,信息公布了全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 这些信息的公开,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行为公开和透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对我厅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截至2008年底,我厅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暂未对此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为了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厅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厅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者认为我厅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截至2008年底,我厅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2008年5月份以来,我厅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本厅顺利实施,我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准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后,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文的基础上,还重点学习了干以胜同志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杨学山同志的辅导报告,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专门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及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进行了布置,并根据职责分工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分解、再细化,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是建立制度 。为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监督保障制度》、《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作出具体规定,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是组织实施 。对2003年以来我厅发布的所有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公开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受理机构、申请程序、申诉程序等各项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干部任免等内容。
四是升级平台 。为了进一步树立服务被审计单位和公众的理念,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这一平台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我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栏目的内容予以了补充和完善。同时,还对网站原有的审计要闻、法律法规、审计文化等栏目进行了更新。这项工作满足了社会公众知情权,提高了审计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