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江苏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和平台管理,以高质量的审计政务公开保障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新要求。紧紧围绕审计权力运行,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实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一是公开权责信息。依法公开并及时更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省审计厅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推动省审计厅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二是公告审计结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特别是“六保”“六稳”政策落实情况,对审计发现问题在结果公告中依法依规予以反映,并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公开。9月3日,省审计厅在门户网站发布《江苏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反映了省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绩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以公开促落实、促整改。三是开展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为增进群众对审计政策的了解,提升审计影响力,省审计厅创新形式,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3月1日,《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正式施行,省审计厅及时制作长图、动漫视频等产品进行解读,加深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并在11月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在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同级审”报告期间,组织评论员撰写7篇审计报告系列评论文章,多角度解读审计报告,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畅通网上、网下两个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公开申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要求,规范做好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复核、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妥善处理涉及公共卫生审计项目的信息公开申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对本单位不掌握的信息,也主动告知申请人可能保存申请信息的单位,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大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条例》新规定,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纳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开。厅办公室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和编制《江苏省审计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过程中,全面总结现行制度规定与新《条例》不相适应的条款,主动与审计署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沟通联系,结合审计工作特点,修订出台了《江苏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从5月开始,组织厅17个部门、单位对涉及机关党建、人事教育、审计业务、信息化建设等七大类256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从制度的适用性、内容的可行性、依据和效力的合法性、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逐条审核,形成制度文件汇编。对于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信息文稿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四)不断提升公开平台建设水平。按照信息数据互融互通的要求,统筹推进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2020年底前厅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同步优化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全年发布、更新稿件3561篇。“江苏省审计厅”微信公众号顺利通过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粉丝量突破1.2万,策划制作的《@所有江苏人,快来侃侃,明年审啥》动漫视频,引发社会强烈关注,阅读量达到32万多,微信收到近800条留言建议,阅读量刷新了本年度全国审计系统新媒体宣传作品的纪录。省审计厅连续2年在审计署宣传工作会议(培训)上进行交流发言,展示了江苏审计政务新媒体建设的成效。
(五)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办公厅《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江苏省审计厅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厅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文件要求细化为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22项具体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接受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记录总结,及时编写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相关总结材料,按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73.5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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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一年的努力,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更加完善、重点更加突出、办理更加高效,但还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人员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年,厅办公室、法规与审理处等具体负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将面临着退休或调岗。为应对人员变动给工作带来的影响,省审计厅将及时补充人员队伍,并抓好新进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交接。
(二)解读、发布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后,审计作为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更加重要,审计系统大事、要事增多,但审计借助高层次权威媒体平台发声的频次不高。下一步,省审计厅将着力谋划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工作,提升审计政务公开的权威性和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