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厅关于2021年度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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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审计局、省厅各部门,各有关高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江苏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按照《江苏省审计厅审计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4月,省审计厅向全省发布《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审计科研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发出后,共收到课题立项申请95份。按照《江苏省审计厅审计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省审计学会和省审计科研所组织省内外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进行了严格评审。经厅长办公会研究,省审计厅综合处等部门、单位申报的“江苏审计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研究”等14项课题确定为江苏省审计厅2021年度审计科研立项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
承担上述立项课题的各课题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意识形态底线,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确定好课题研究重点,避免课题研究空泛虚化,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准;要提高重点科研课题的理论性和创新性,加强应用研究课题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各课题组要切实做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做好课题研究和审计实务的融合,使课题研究成果有用、好用、管用,使之真正有助于我省审计理论研究繁荣发展,指导江苏审计实践。各课题组要尽快开展扎实有效的研究工作,合理分工,确保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研究任务。各课题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全程领导课题研究,把握课题研究进度。各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支持和时间保证,按规定加强对课题研究和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课题研究报告要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研究方法科学得当,对策建议切实可行,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符合基本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重点科研课题结项报告字数不少于4万字,应用研究课题结项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省审计学会和省审计科研所将于10月份组织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各课题组应于9月3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初稿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20份);各课题组应于11月3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结项报告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20份)。上述材料纸质稿按时邮寄或交至江苏省审计科研所,在信封上注明“审计科研课题研究报告初稿”或“审计科研课题结项报告”,电子稿按时发送至江苏省审计科研所邮箱并注明“审计科研课题研究报告初稿”或“审计科研课题结项报告”。
联系人:李冰阳 邮 箱:jssjkys@sina.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电 话:(025)83740876 15861802628
江苏省审计厅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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