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更好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对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7-28 信息来源: 省审计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7月28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江苏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在今年的审计工作中,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注重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贯穿始终,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着力推动重大政策执行,着力推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着力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反映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找准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围绕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美丽江苏、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等省级专项资金、“科技改革30条”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以及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等进行了审计。坚决做到党委政府的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党委政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着力关注什么。在审计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注重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问题,在经济监督中体现鲜明的政治导向。

 

二、更加聚力做好经济监督工作。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这一精准定位,严格在法定权限内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独特优势,坚持从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入手,注重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比如在15个市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中,着力反映少数市县欠征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耕地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涉及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审计的专业性,有力维护了财经法纪。在关注资金、资源、资产使用“对不对”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更加关注使用得“好不好”,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促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如在省级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有2个专项前期项目储备不足,存在“资金等项目”现象,累计结存金额较大;还有部分专项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影响了资金使用绩效。对这些问题,审计提出实施全面绩效管理的建议,推动把钱用在“刀刃”上。

 

三、在审计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秉持为国而审、为民而计的价值理念,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以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养老、医疗、住房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积极推动党和政府的富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比如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中,揭示部分重点人群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企业违规少缴养老保险费等问题;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中,揭示部分医疗机构通过串换药品等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揭示部分安置房未按时建成交付,影响分配入住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查处、纠正和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揭示问题是审计的基本职责,目的是推动解决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坚持系统观念,大力推行研究型审计,注重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用发展的办法推动解决问题。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审计机关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6家省级部门已将未及时上缴的5129.26万元非税收入全部上缴省财政,相关市县已根据审计建议为1364名重点人群补办了养老保险。同时,审计机关注重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治本之策,着力推动源头治理。着眼于“治已病、防未病”,报告中提出了统筹推进财税改革,改进财政管理工作;实施全面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民生基本保障,规范民生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刚性,严格执行财经法纪等建议,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完善制度。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持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实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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