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组织开展全省2021年审计业务质量检查
发布日期: 2021-08-03 信息来源: 省审计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厅党组工作部署、《全省审计机关质量强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和巡视整改有关要求,促进各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强化审计计划管理,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落实审计整改机制,7月份,省审计厅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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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前,省审计厅组织召开培训会,为参加此次检查的厅综合处、法规与审理处和部分设区市、省直管县审计局业务骨干,详细解读工作方案,具体介绍本次检查的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并要求检查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规范检查、文明检查。

 

本次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开展审计业务流程全覆盖式检查。本次检查融合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检查有关地区的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工作整体情况,包括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审计计划管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计整改督查、审计决定和审计移送事项等,开展全流程检查。

 

二是注重发现问题“含金量”。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聚焦严格依法审计,以13类63个实质性质量问题为着力点,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程序违法、重要事项应审计未审计、重要问题应反映未反映、审计评价不恰当、关键证据缺失、定性或主要事实与证据不符、审计处理处罚不恰当、责任界定与两办规定不符等实质性质量问题。同时,对被检查地区在2020年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获奖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

 

三是大力探索研究型检查。本次检查以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为检查目的,在过程中更加注重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交流,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从实际出发,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结合宏观、中观、微观,深入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努力形成更多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的检查工作成果,更好发挥审计质量建设对审计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检查结束后,省审计厅将对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厅法规与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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