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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审计监督内容写入全国首部开发区人大工作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 2026-07-14 10:58
信息来源: 江苏省审计厅
7月1日,全国首部专项规范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无锡市开发区人大工作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将开发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纳入法定监督范畴,在无锡开发区人大制度体系“多方联动+协同监督+上下贯通”的大监督格局下,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审计工作走向制度化、法治化。
《条例》明确规定,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开发区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应当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建立开发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人大开发区委员会应当对开发区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推进落实情况,开发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营商环境、项目建设、对外开放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做好监督。
近年来,无锡市审计局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同,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重要审计成果,助力人大构建“专题调研+专题询问+专委建议+专门制度”的全链条“四专”监管闭环,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开发区“人大+审计”协同监督若干措施》,为该《条例》的立法出台积累了丰富的审计实践案例和监督经验。
下一步,无锡市审计局将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持续深化开发区“人大+审计”协同监督模式,以法治化监督护航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效能治理。(无锡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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