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专栏>廉政建设>审计执法公示

省审计厅义务

发布日期: 2026-04-15 16:26 信息来源: 省审计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省审计厅负有下列义务:

(一)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监督。

(二)应当保守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三)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