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
发布日期: 2024-04-29 信息来源: 省审计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4月28日至29日,省审计厅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军主持并作开班动员,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读书班。


读书班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厅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条例》作交流发言。读书班还邀请省委党校孙乐艳副教授为全厅党员干部作《条例》专题辅导,组织全厅干部职工赴省级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江宁监狱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过专题学习,引导审计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刘军指出,《条例》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特别是《条例》总则部分明确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功能定位和宗旨目标,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通过认真学习,审计党员干部要更加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深刻认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刘军强调,要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上,体现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的独特作用上。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实施“强研究、提质效”三年行动为抓手,不断提高审计干部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在审计中敢于亮剑、善于亮剑,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使审计机关始终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决执行者、有力推进者、坚定维护者。


刘军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常态化、常规化、常效化,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紧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将守纪遵规、清正立身牢记于心、实践于行,让纪律定力成为日常习惯,在长期的、关键的时候经受住考验,在利益得失中经受住洗礼;要持续通过真学、思学、常学,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不懈抓紧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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