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建立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风险防范和责任落实机制
发布日期: 2024-04-01 信息来源: 淮安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近日,淮安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风险防范和责任落实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针对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风险防范和责任落实机制,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具体内容。一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风险隐患,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重大事项报告、案例警示、预警提示、约谈、督查督办、“回头看”和专项整治7项风险防范措施;二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针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整改不力造成损失浪费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明确通报、考核评价、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移送5项责任落实措施;三是建立组织工作机制,包括组织领导、综合研判、核查处理和结果运用4项工作机制,明确由市委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负责,构建贯通协同、齐抓共推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好地推动发挥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顾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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