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出台制度建立财审联动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 2024-03-27 信息来源: 镇江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镇江市审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从建立会商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强化监督协同、规范线索移送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镇江在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


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明确综合协调部门负责扎口双方日常联络、工作会商、线索移送、办理反馈、重要情况通报等沟通事项。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会商交流年度财会监督计划、审计项目计划等工作,研究确定年度监督重点。


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明确双方根据工作需要互相提供财政数据、审计报告等资料,沟通研讨线索移送、问题整改处理等事项,及时联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协同联动项目形成的报告、专报、信息。


建立监督协同机制。明确双方可派员参与对方具体监督工作中,结合工作计划统筹开展监督项目,严格审核被监督单位问题整改资料台账,及时互通监督结果、问题线索和工作进展,实现监督力量的互补与融合。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明确双方在监督过程中,将涉及对方监督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共同审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协同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切实提升监督成效。


建立成果共享机制。明确双方将对方提供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作为制定政策和计划、完善制度措施、安排预算资金等方面的参考依据。适时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双方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邵佳莹 乐蕾)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