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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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加强工作协同、信息互通、成果共享,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省审计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指导思想,要求在贯通协同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同时,围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际需要,建立五项工作机制。一是在监督计划会商方面,明确双方在编制审计项目、预算审查监督等年度计划时,要加强沟通、听取对方意见,促进审计项目计划与人大监督计划有效衔接。二是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协同方面,明确在起草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时,审计机关可邀请预算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员参与,共同加强研究;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重点问题,预算工作委员会可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到会说明情况,也可以推动人大常委会开展特定问题调查。三是在审计整改报告审议协同方面,明确预算工作委员会可以结合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内容,对未整改到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开展跟踪督促;对整改不力的情况,可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到场说明情况,必要时可以建议人大常委会听取重点部门的整改情况报告。四是在监督信息互通共享方面,明确双方在召开会议、制定文件、调查研究,以及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工作中,加强信息互通、协同联动,并共同加强分析研究,推动把双方监督成果作为政府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政策、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的重要依据;预算工作委员会应结合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对预算、决算草案进行针对性审查,在监督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上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五是在审计整改联合督查方面,明确审计机关可以邀请预算工作委员会参与专项整改或审计整改“回头看”,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事关下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预算工委可以与下级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监督,不断凝聚工作合力。(省委审计办秘书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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