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搬迁审计内容和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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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工程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政府公信力和惠民政策最直接的体现,也是社会矛盾焦点之一。搬迁审计是保障民生、体现公平、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审计关注民生,倡导服务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农村搬迁审计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搬迁程序审计、搬迁过程审计和搬迁资金审计三方面内容。 (一)搬迁程序审计 一看公告发布。检查公告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确保搬迁事项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保护被搬迁人的知情权。 二看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对照市、县(区、镇)出台的搬迁补偿文件,检查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是否经过合理论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确保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障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 三看搬迁安置协议的签订。确认搬迁安置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确,避免后续纠纷。 四看资金拨付。重点关注搬迁主体筹集的资金是否按程序及时足额下拨,是否真正兑付到位,拨付环节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拨付的安全性、合规性和及时性。 (二)搬迁过程审计 一是复核被搬迁房屋面积。重点核实被搬迁房屋的面积测量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误差,确保面积测量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避免因面积问题引起纠纷。 二是检查被搬迁房屋装潢及附属工程量是否经过被搬迁人、搬迁服务单位、评估单位、搬迁工作组及村居工作人员五方确认。 三是查看被搬迁房屋补偿中重要事项是否进行公示,如大病补偿、困难补助、停产停业补偿等。 四是认定补偿金额。通过查阅档案,调查核实每个补偿事项,复核计算补偿金额。重点关注被搬迁人身份和户籍信息、房屋测绘图与面积计算、评估报告等,分析被搬迁房屋价值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补偿费的计算和认定,核算各项补偿是否准确、有无超标准的情况。 (三)搬迁资金审计 一是审查资金筹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搬迁补偿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增加或变相增加负债,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是审查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审查资金分配的标准是否统一、补偿是否合理,结果是否公开,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是审查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审查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挪用、滥用资金的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四是审查资金管理的健全性和安全性。审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确保资金管理的健全性和安全性。 二、农村搬迁审计主要方法 (一)了解观察法 主要了解:1、是否发布搬迁公告。被搬迁人可以通过搬迁公告了解搬迁的具体情况,包括搬迁目的、范围、主体、土地现状等,以使被搬迁人对搬迁事项做到心中有数;2、是否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要在搬迁范围内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二)现场勘查法 重点勘查:1、房屋权属信息。包括房屋产权面积、土地使用权年限、未经登记的建筑面积等;2、房屋现状信息。详细记录房屋的结构、建成年份、面积等信息,包括楼房、平房、简易房、简易棚等;3、附属设施信息。记录房屋的附属设施,如水泥地坪、杂树、围墙、不锈钢栏杆、水井、化粪池等。 (三)访谈调查法 主要调查:被征收人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住址、从事主要职业等;房屋使用情况,例如房屋的权属情况、现状、买卖情况、租赁情况等。 三、需要关注的事项 (一)关于合法面积认定方面 根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合法面积认定约定,可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不动产权证书》等进行认定。间或,部分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与房屋现状四址不匹配,即部分现状房屋不在产权证房屋四址内,主要是原主管部门发放的产权证范围仅包括主房、厨房等,不含附房及厕所等,需要经村委会、村镇办、国土部门、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确认并出具现状面积进行房屋合法面积确认。 (二)“一户一宅”方面 1、关于“一户一宅”认定问题。“一户”是以被征收人的户籍管理为基础,即户籍簿,此户籍簿中成员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一户一宅”是指该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 2、关于“一户一宅”继承问题。因宅基地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获得的权利,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宅基地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单独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三)关于房屋搬迁实行“综合价”问题 因农村房屋结构、装饰装潢参差不齐,质量相差较大,单纯以综合价控制房屋的补偿价格易引起矛盾,不能较客观地对房屋进行评估,需对每类房屋做一个基本评估,在此基础上实行“一房一价”。 (四)其他 1、买卖房屋未注销产权证。部分“一户一档”资料中仅有买受人与出卖人的买卖协议、出卖人的土地证和村出具的相关说明,审核过程中一定要提供出卖人产权调档资料,防止未过户,原出卖人再按产权证进行二次搬迁补偿。买卖房屋一定要将土地证和产权证注销并将注销资料装订在搬迁档案中以供审计部门核查,防止出现产权证未注销而重复送审现象。 2、资料不完整。个别“一户一档”资料中仅有土地证,而无产权证,也未提供产权证调档资料,一定要防止产权证已出售买卖,再违规进行二次搬迁补偿,故审计时一定要求提供产权证调档资料。 3、被搬迁人病补情况。有不少“一户一档”资料中有被搬迁人病补情况,搬迁主体需认真校核被搬迁人提供的疾病证明资料,尤其是重大恶性疾病情况,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盐城市盐都区审计局 张步森 严华 丁增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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