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资产使用管理
发布日期: 2024-11-07 16:15 信息来源: 扬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扬州市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撤销行政事业单位账户51个,清理盘活闲置资金2398万元,制定出台制度2项,进一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资产管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


今年,扬州市审计局在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资金存放、国有资产监管等情况。审计发现,部分市级预算单位存在自有账户未撤销、财政资金盘活不足、信息化资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此,该局建议财政部门需加强预算单位自有账户管理,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切实清理沉淀资金,规范资产登记入账和使用管理。


扬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组织开展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清理自查行动,要求撤销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办理长期闲置资金划缴,堵塞管理漏洞;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的通知》,围绕强化专户管理责任意识、具体履行职责和健全监管机制三个方面,要求各市级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做好资金存放和收支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综合效益,并明确提出市财政将加强同市纪委监委、市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督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系统资产管理的通知》,强调信息化系统应作为无形资产,按照“谁建设、谁入账”的原则,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开展信息化系统入账情况核实,限期报送整改进展,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高晶玉、郎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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