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00/2023-00046 分      类: 法规及解读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审计厅 发 文 日 期: 2023-02-15
标      题: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文      号: 财会〔2022〕29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15 15:45 浏览次数: 字体:[ ]

 财会〔2022〕29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财务、资产管理有关要求,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的会计处理,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pdf

财政部

2022年10月9日



点击查看解读: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答记者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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