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15 信息来源: 江苏省审计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坚强领导下,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推动我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各项部署落地落实,为更好发挥审计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2022年,全省共审计(调查)2202个项目单位,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31.44亿元,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07项,移送处理事项561件,提交审计报告和信息1720篇、被批示采用934篇·次。在全国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我省选送的5个项目全部获奖,其中4个项目获一等奖、省厅实施的项目连续第4年获一等奖,一等奖获奖总数居全国之首,创我省历史最好成绩。

1.扎实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紧扣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集中力量对全省13个设区市、26个县(市、区)以及26个开发区开展审计调查,紧扣政策、市场、政务等五个环境,检查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紧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增强活力。紧扣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太湖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审计,着力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紧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组织开展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聚焦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内容加大审计力度,推动织密养老保障网。

2.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积极发挥审计国家财产“看门人”作用,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关注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及绩效等情况,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地方通过完善制度、收回资金等措施落实整改,有效促进完善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首次单列1个专题,将行政事业、企业、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报告,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同,共同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3.用心用情做好民生资金审计。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领域审计力度,促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推动制定内部管理控制办法等多项制度,促进兜牢民生底线。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审计,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开展省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助推高等职业教育健康科学发展。

4.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为目标,同步开展11个地区17名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对5个省属部门主要领导干部、11个省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等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中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聚焦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等重点内容,紧盯经济责任履行关键环节,有效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担当作为。

5.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多措并举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维护审计权威,扩大审计影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挂账销号,督促业务处及时办理已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挂号、销号,按季度对整改到期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做好汇总分析和情况通报,推动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

(二)完善审计规范体系

1.统筹推进审计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开展《江苏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立法后评估,就法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等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废止建议。充分利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征求意见机会,对相关审计条款提出修改完善建议,推动改善审计法治环境。近年来,省审计厅紧扣江苏审计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审计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厅法规与审理处获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通报表扬。

2.修订完善审计业务制度。对照新修订审计法新要求,修订相关业务制度以及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等审计业务文书文本;印发《关于设区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报送范围、报送时限以及报告利用方式,落实落细新修订审计法新规定新要求。出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以会议形式通报反馈审计结果,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牵头起草我省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报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全省执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加强整改全过程监督,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将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决策程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过程中,分别向40家省级部门单位、设区市审计局及社会公众征集明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建议,实地走访省人大常委会、财政厅、国资委等省级部门单位以及部分市县审计机关,期间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256条。建立审计项目计划咨询论证专家库,邀请有关单位专家共同对决策事项进行充分研究论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筑牢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屏障。在决策草案初步形成后,厅法规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对决策草案是否超越审计法定权限,编制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进行重点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制定权限、内容和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规定。

3.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按季编发《江苏审计业务动态》,分析通报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成果,督促各项目高质高效完成。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总结计划编制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提升计划管理工作绩效。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审计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审计法新修订内容以及省政府规章废止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我省审计机关权力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权力的范围,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组织参加省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48名审计人员全部通过,推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编写优秀审计项目案例汇编,通过印发《江苏审计简报》,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

2.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始终把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生命线”,积极配合审计署对我省审计机关业务质量检查工作,严格督促相关单位对账销号,切实整改检查发现问题。压实各级审计机关质量控制责任,对5家设区市局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推动全省审计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充分利用“金审三期”系统,统一审计业务工作流程,明确流程文书资料审批权限,保证各部门严格按照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管理办法履行职责。

3.加强纪审巡审贯通协作配合。深入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融合,与省纪委监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制度,在业务沟通、问题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方面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办对全省44个县(市、区)开展巡视工作,协调安排属地审计机关提供有关审计材料并通报审计结果,进一步放大监督效应。选派多名审计骨干参加省委巡视和纪委办案,相关做法得到中央审计办调研组充分肯定。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1.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监督。受省政府委托,厅长侯学元同志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了《关于江苏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推动更好发挥人大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年3件提案均已办结。

2.深入推进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内部政治巡察,全年巡察厅机关8个党支部,督促被巡察党支部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加强与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共享信息资源,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强化对下监督,全年对2家设区市局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3.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制定江苏省审计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和工作重点,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加大履职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网上咨询30件。

4.妥善处理信访、行政复议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来信答复办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全年共通过群众来信、网上信访接受信访事项24件,均已按规定办结。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做好申请人解释工作,引导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系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的意识和本领。结合党员活动日,组织全体党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领悟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不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

2.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元旦、春节等关键节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诈骗宣传,帮助提高群众警惕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广泛动员全省审计系统宣传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厅办公场所和微信公众号展示推送宪法宣传资料,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工作座谈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国家财经纪律要求,促进相关政策法规得到落实。

3.加强新修订审计法宣传力度。广泛运用海报、移动展板、办公楼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宣传阵地以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持续推送与新修订审计法有关的专家解读、新修订条款学习等内容,不断弘扬审计法治理念。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向社区群众发放新修订审计法宣传资料,帮助社会公众了解审计法、了解江苏审计。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线上知识竞答活动,广泛动员各级审计机关、内审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参与,全省共有52.38万人次参与知识点学习、5.89万人参与知识竞答,充分调动广大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性,为新修订审计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审计法治建设,切实履行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推动审计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确保审计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原著原文原理,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范。始终将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组织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对法治建设方向和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二)强化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审计观察》上发表《以研究型审计为抓手  在政府审计中更加注重价值判断》,强调要把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和价值判断有机统一起来,把法律规定与惩恶扬善的法律初衷、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事实情节与主观动机、社会影响等综合起来,把纸上的法律标准与心中的价值标准融合起来,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先后在审计署市县审计局局长培训班、厅机关“七一”主题党课上作相关专题讲座,引发广泛讨论,在系统内取得了良好反响。

(三)强化法治自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各项工作。深入学习中央和省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先后组织制定《江苏省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江苏省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审计机关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审计法治工作纳入审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将法治建设列入对设区市局综合考核内容,与审计业务工作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推动审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

2023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持续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努力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为高水平展现中国式现代化江苏图景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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