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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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省审计厅根据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级机关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厅机关实际情况和审计工作特点,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决杜绝酒驾醉驾案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好审计机关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 《方案》要求,厅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党纪法规的学习,着重讲清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推动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通过近年来省级机关和审计系统内部党员干部发生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宣教,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方案》强调,厅各部门、单位在做好“八小时以内”监督管理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针对开展审计项目需要长期驻外工作的特点,要求审计组进一步加强对审计现场人员的监督管理,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对干部职工开展抽查,及时了解人员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切实把所属人员管住管牢。 《方案》要求,厅机关纪委要结合对支部巡察和审计项目廉政走访回访活动,对各支部落实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以及各审计组在审计现场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让拒绝酒驾醉驾成为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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