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推进实现市级部门(单位)内审工作全覆盖

发布日期: 2019- 08- 19 信息来源: 宿迁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加强内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内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宿迁市审计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推进市级部门(单位)内审工作全覆盖。

 

2018年,宿迁市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出台了《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该市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意见》对内部审计适用范围、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工作职责与权限、调优配齐内部审计人员等做了明确规定。《意见》明确了内部审计全覆盖的原则,要求在2019年底前,市级部门(单位)全面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并划分了3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分阶段、有重点完成内部审计全覆盖的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该局认真履行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职责,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创新推进内审工作全覆盖,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紧抓机构改革契机,推动内审工作职责落实。该局紧抓本轮机构改革契机,及时向市政府建议在市级各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中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办,推动市编委在市级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中明确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为全面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目前,已印发“三定”规定的43家市级部门(单位)中,有38家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其中5家单独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33家明确了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

 

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内审工作基础建设。为提高内审工作推进效率和质量,夯实内审工作基础,该局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市级部门(单位)内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检查的工作方案》,组织市级部门(单位)就内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以及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针对自查情况,该局对部分重点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指导,促进市级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内审工作职责、调优配齐内部审计人员。截至目前,共推动20家市级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26家配备专兼职内审人员52名。

 

强化审计项目统筹,推动内审工作发挥效能。为建立内审工作指导监督长效机制,该局强化审计项目统筹,制定了《市级部门(单位)内审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审计调查工作方案》,要求该局各处(室)在实施审计计划项目时,同步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审计报告予以评价,同时做好内审文件解读、审计实施、报告撰写等指导性工作。截至目前,已推动18家市级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财务收支、项目投资以及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19个项目,累计发现问题95个,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74条,查出违规金额970.0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3亿元,促进增收节支415.52万元,进一步凸显内部审计工作在规范管理、完善内控机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刘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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