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显成效

发布日期: 2018- 11- 27 信息来源: 扬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上半年,扬州市审计局在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审计中揭示了部分非税收入未能及时收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运行存在一定风险、部分财政借款未能及时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需进一步盘活等问题,扬州市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是督促上缴罚没收入等财政资金12.88亿元。针对审计指出的未及时上缴的财政资金,市财政局逐项进行了甄别和清理,上缴了罚没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财政资金累计12.88亿元,进一步推动完善了财政部门及时清理甄别财政资金的工作,促进了财政资金及时上缴国库。

  二是推动部分社保基金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存在风险的问题,市财政已报经市政府同意,将已转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行了合并,统筹了基金之间的结余资金,缓解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支付风险。在此基础之上,研究探讨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合理分担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应对基金运行风险;针对生育保险结余出现赤字的情况,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人社、市卫计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18〕106号),深入推进生育保险参保全覆盖,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做好全市生育保险基金的统计分析监测工作,以季度为单位,当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出现风险时,适时启动费率调整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建立并完善生育保险调剂金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按规定合理设立风险调剂金比例,统一上缴到市级财政专户,年终决算后予以调剂。

  三是积极采取措施清理收回财政对外借款。目前,已开展了财政借款清理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借款逐项梳理甄别,并与相关职能处室进行对接,目前已收回了薄弱村补助垫款5200万元、仓房改造资金1719万元,市供销社、扬州教育投资集团、文物局的借款也已落实了还款方案;针对财政应急资金逾期未归还的问题,市财政积极向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持,并由分管局长带队到相关单位商谈应急资金还款计划,加大催欠力度,并视情况采取法律诉讼手段收回财政应急资金,目前已收回财政应急资金3610万元。

  四是促进了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使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文件精神,加大对预算单位自有资金、基本户结余、预算外资金结余的统筹力度,盘活统筹了上述结余的三分之一合计3.38亿元。同时,加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加大冲减赤字或化解政府债务支出力度,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平衡年度预算。(李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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