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厅出台审计现场纪律巡查和廉政回访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 2017-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从严治审要求,促进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审计,近日江苏省审计厅制定出台审计现场纪律巡查和廉政回访工作办法,为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依据。

 

   办法对审计现场纪律巡查和审计廉政回访的定义、主要内容、组织方式、方式方法、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办法明确,审计现场纪律巡查是在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现场实施阶段,由巡查组现场检查审计组及其成员在审计现场执行相关纪律规定情况的一种监督形式。主要检查执行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审计“八不准”纪律等事项,原则上做到凡审必巡,并根据需要采取暗访或“回头看”等方式,保证巡查实效。

 

  办法指出,审计廉政回访是在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结束后,由回访组就审计组及其成员在被审计单位期间执行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向被审计单位征询意见的一种监督形式。回访内容主要包括审计职责和工作程序履行、审前公示制度和各项纪律执行,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一般采取派员回访和书面函访的方式,分别于年中和年底集中开展,确保做到全覆盖。

 

 

  办法强调,审计现场纪律巡查和审计廉政回访由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共同参与、联合开展,对审计现场纪律巡查和审计廉政回访结果,厅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并以适当方式在厅机关进行通报,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审计人员平时考核、奖励惩诫、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有效增强巡查和回访工作的独立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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