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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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苏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刘小涛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精神,审议《苏州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审计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审计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障改善民生、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开展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改革进程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要高质量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扎实推动审计查出的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要发挥好审计“防未病”作用,做好共性问题分析和典型案例复盘,加强日常业务培训和指导,促进各地各部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主动用好审计成果,共同营造良好审计环境。审计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推进研究型审计,不断提升审计干部能力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铁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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