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公告2021年第1号(总第85号)
(2021年2月18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 02- 26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有关会议上,专门强调要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省政府强化整改组织工作。2020年8月17日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8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就做好审计整改提出明确时限和具体要求。8月28日,省政府又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全省审计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审计查出问题,并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审计厅强化督促检查。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逐项编制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加强跟踪督促;对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账”销号;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推动整改到位。审计整改取得良好效果。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制定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并及时报送整改结果。至2020年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五大类370个明细问题中,已整改到位的有368个、整改完成率达99%,仅余2个明细问题也正在整改之中;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79亿元,促进资金拨付4.21亿元,统筹盘活存量资金84.11亿元,制定完善制度39项。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省财政厅已整改到位,将合计71.57亿元非税收入全部缴库。

2.关于清理收回的6716.16万元结余结转资金未作存量资金处理问题。省财政厅已整改到位,将资金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3.关于9.55亿元存量资金未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已收回省财政或统筹安排用于政府投资基金、相关项目建设等8.88亿元,其余资金经审核后,按原渠道继续使用。

4.关于6个专项债券项目未能按期实施问题。相关地区已整改到位,有5个项目已经实施,涉及的债券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另有1个项目的1.2亿元债券资金已按程序调整用于土地收储。

(二)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1.关于少缴纳税款问题。税务部门已整改到位,对少缴的1.44亿元增值税款,已追缴1.19亿元,采取强制措施征收0.25亿元;对少缴的个人所得税款,已依法采取措施予以追缴。

2.关于4个县(区)多计税收收入问题。该问题已经整改,主管税务部门已将多收的1.49亿元税款退库或抵扣后续税款。同时,省税务局强化税收大数据运用,加大了监控分析和监督检查力度。

3.关于196户受环保处罚企业违规享受增值税退税问题。省税务局及时与环保部门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追回125户企业税款1.91亿元,其余71户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正在处理中。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15个部门59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问题。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快了支出进度,年末结转的4.1亿元已支出2.9亿元,剩余资金由省财政按规定统一收回。

2.关于3个部门提前列支项目经费问题。相关部门已整改到位,所有提前列支的资金除部分据实使用外,剩余资金已上缴省财政。

(二)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资产未办产权登记或变更手续、未登记入账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涉及需行政审批的,相关部门主动加强与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协调,补充办理相关手续;涉及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除1个单位的股权投资清查情况已报省财政厅,正在按规定程序办理外,其余已全部补充登记入账。

2.关于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不合规问题。相关单位已整改到位,涉及需行政审批的,均致函主管部门协调补办相关手续;涉及内部流程不规范的,已自行纠正;同时有的部门采取协商方式,收回有关房产,另行公开招租。

3.关于租金收入、股权投资收益未上缴省财政问题。相关单位已整改到位,对已使用的资金向省财政作了报告,未使用的租金收入1270.93万元均已上缴省财政。

三、省级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专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问题。省财政厅及主管部门组织对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对交通养护专项预算安排与项目资金支付脱节,下设的3个子项不能统筹使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交通养护项目管理办法,改进了项目计划编报、年度资金测算和预算安排工作。

2.关于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涉及的7个市及所属县(区)加快了支出进度,对年末结转的109.99亿元,已分配下达73.08亿元,其余36.91亿元根据项目进度及竣工验收情况分配下达。

3.关于省本级部分重点项目支出进度偏慢问题。省财政厅加大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通报和督促力度,至2020年11月底,涉及的20个省级专项安排用于省级部门的预算支出进度均有所加快,其中质量强省、政府实验室建设等专项经费已全部支出。

4.关于少数专项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合理的问题。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严格按照设定目标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

5.关于部分地区个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涉及的3个地区均已整改到位,纠正了将资金实拨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加快了工作进度,省本级和相关市县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全部安排到位。

2.关于部分防疫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地区已整改到位。涉及的8个市县全部按要求完善出入库手续、规范账务处理、加强信息公开,保证了防疫物资规范使用。

(二)稳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程序不合理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到位。省有关部门及时发文简化了申报程序,涉及的4个设区市本级符合条件的企业基本都享受到返还政策。

2.关于少数培训机构套取就业补助资金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被套取的190.95万元已全部追回并上缴财政。

(三)省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推进方面

1.关于江苏开放大学新校区项目推进未达预期问题。目前已得到整改,该项目于2020年9月取得施工许可并已开工建设。

2.关于有5个项目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问题。相关项目单位加快了实施进度,有1个项目已建成通车,2个项目接近完成,其余2个项目投资完成率有所提高。

3.关于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转化医学综合楼项目未按规定及时扣回代缴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该院已将代缴的1275.71万元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全额收回。

五、“三大攻坚战”及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三大攻坚战”相关工作推进方面

1.关于部分政府平台公司选择非标业务进行融资问题。相关地区采取措施,有序推进高成本债务置换,降低融资成本。

2.关于部分资产收益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地区已整改到位,涉及的4个县223个项目已核发扶贫资产产权登记证书993个;5个县7个参股经营或资产出租项目,均通过附加合同或补充协议,明确扶贫资产各方权利义务和经营风险,落实保值增值责任;5个县对应收未收的457.55万元资产收益,考虑疫情等影响,采取适当减免、分批收取等方式,已收回415.43万元;3个县对应付未付的410.67万元,经过重新计算核对、公示公告等程序,已将未分配到位的扶贫资产收益全部分配到户。

3.关于部分地区饮用水水源地有872.2万平方米未按规定划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已整改到位,至2020年11月底,已将未划入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全部调整划入,并报国家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审批。

(二)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企业、职工未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问题。相关地区已基本整改到位,涉及的企业除340家因停产等原因无需参加外,其余149家已完成参保登记纳入保障;涉及的21228名职工中,绝大多数已纳入保障,仅余21人正在办理之中。

2.关于2个市县擅自设定最低养老金标准而增加基金支出问题。相关地区已整改到位,均明确今后由财政负担自定标准增加的支出,确保不增加基金支出。对已在基金中列支的4026.3万元,由财政安排资金归还或明确列入2021年预算。

3.关于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金问题。相关地区已整改到位,对涉及的77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已全部取消养老金领取资格,并追回多发资金769.33万元。

4.关于5个市县挤占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相关地区已整改到位,已将被挤占的2961.71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

5.关于6个市县养老保险资金存放确定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地区已整改到位,均明确对已到期的资金严格按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确定存放的金融机构。

(三)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改善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不到位问题。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别下发计划和通知,加强用地管理,在后续农房项目实施过程中,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对被挪用的土地重新进行安排,切实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2.关于部分农户“一户一档”资料不完整、不规范问题。有关农房管理部门已整改到位,依托平台信息系统,完善了“一户一档”信息,补齐了所缺资料。

3.关于部分项目现场管理不规范问题。有关地区加强督促指导,约谈相关责任人,责成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管理、消除隐患。

(四)关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方面

1.关于违规收取应减免税费问题。相关地区已整改到位,涉及的6个市县财政、住建部门将收取的 “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等3736.1万元按规定退还;4个市县税务部门将收取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53.38万元按规定退还。

2.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执行问题。相关地区已整改到位,对未享受优惠利率的2亿元公租房贷款,项目单位已全部提前归还;对违规用于其他项目支出的3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已按原渠道全部退回。

总的来说,审计工作报告所指出的问题,除个别事项因情况复杂,尚在落实之中外,绝大多数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省政府将持续关注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一是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实行挂账督办,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全面“出清”。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真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控制风险,杜绝屡审屡犯。三是进一步运用成果。推动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对地区和部门的综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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