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高新区“四种方法”促进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1-10-18 信息来源: 苏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在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内部审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为了在更高水平上发挥内部审计在聚焦经济发展、服务政府大局中的监督作用,苏州市相城高新区积极探索运用“预算法”“调查法”“协作法”“融合法”四种方法,增强内部审计监督实效,促进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

 

以“预算法”统筹审计计划。为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苏州市相城高新区以年度财政预算为抓手,建立“部门职责—业务内容—预算金额—使用节点”审计思路,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民生实事工作,对各部门年度预算从编制依据、使用方向及预算金额三个维度进行比较分析,对重点资金、重点环节、重大风险等项目进行审计分类立项,集中审计资源服务发展大局。

 

以“调查法”找准审计发力点。成立审前调查小组、召开审前调研会、现场走访相关部门单位收集资料、采集数据并组织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找准审计切入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和所需提供资料清单。同时,整理汇编相关政策制度文件,开展审前系统培训,让审计人员做到心中有标准,工作有方向。

 

以“协作法”调动社会审计力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相城高新区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调动社会审计力量等方式有效解决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和专业知识单一等问题。实行“混合编组”,成立以内部审计人员为组长,社会审计人员为组员的审计小组,统一审计要求、共享数据分析、共配审计力量,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广度深度,实现审计质效双提升。

 

以“融合法”实现一审多项。积极探索融合审计模式,将政策执行情况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等多个事项融入一个审计项目,在延伸审计覆盖面的同时,努力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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