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00/2017-00855 分      类: 审计报告解读 综合政务 其他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审计厅 发 文 日 期: 2017-06-02
标      题: 江苏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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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

2016年7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对照审计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完善相关制度,严肃财经法纪,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建立健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8月18日,省政府召开第91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审议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整改建议,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明确整改要求,倒排时间表,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落实到位。根据会议部署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跟踪督查,并于9月27日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部署,对照省审计厅提供的审计整改问题清单,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并将有关整改结果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从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和省审计厅核查结果看,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按照要求进行纠正和整改,对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加紧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一、省级预算收支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查出的省级预算收支执行及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关于年初报省人大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不够细化的问题。省财政厅在报送省人大审议的2016年省级政府预算草案中,增加了省级税收返还和预下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表,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列到款,并向社会公开。在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拟单独编制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并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2.关于少计预算收入的问题。省财政厅在2016年初将45.5亿元全部缴库;从2016年1月1日起,将省本级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项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3.关于部分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省财政厅2016年出台了《江苏省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和调整,预算编制,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环节的操作规程。加强中央专款省级分配下达进度和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考核,单独列示中央下达我省已超规定30日部分进度情况。在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厅拟按照《预算法》要求,将中央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指标金额编入年初预算;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能够按照因素法分配的,明确其提前下达数与其前一年度执行数之比应在70%左右。

4.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统筹不够的问题。2016年,省财政厅将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中超过当年基金收入30%及两年以上资金计41.3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跨年度预算平衡,其中彩票公益金16.96亿元。

5.关于省级收入混库问题在个别地区仍有发生的问题。常州市地税局对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和东海证券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存在的将混淆至区县级收入,未按规定作省级收入缴库事项进行了核实。2016年6月24日,上述2个企业将2015和2016年度金融业营业税9637.14万元(2015年度9608万元,2016年度29万元)办理了退税,按照正确的级次缴纳入库。省地税局拟对常州市地税局在年度绩效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并责成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16年12月10日,有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1.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未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截至2016年12月31日,5.82亿元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尚有2.77亿元的专项资金正在安排使用或已明确使用时限。其中,省残联等3个部门已完成了项目招投标,将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涉及金额5430.74万元;省农业科学院等11个单位需结转下年支付,涉及金额9674万元;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等3个部门因职能调整等原因,专项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涉及金额1.26亿元。

2.项目资金沉淀下属单位,部分已形成结余的问题。截至10月底,省商务厅等6个部门已按审计要求将1513.28万元结余结转资金上缴省财政;对仍需使用的699.13万元,省商务厅已按审计要求进行清理,并向省财政厅专题汇报,将按省财政意见处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1.关于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的问题。连云港新机场积极争取国家民航局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并报国家发改委,目前民航行业审查已基本完成,力争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工作;348省道阜宁至盐徐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2016年11月已全面开展项目建设;267省道东海黄川至平明互通段工程淮沭新河桥桥梁方案设计进行变更,不再建设新桥。

2.关于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滞后的问题。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南、北接线已开工建设。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已列为计划开工项目,施工设计图、用地计划均已批复,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其余3条高速公路列为2016年重点储备项目,正在办理前期初步设计审批等手续。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宿州至扬州等2条高速公路江苏段用地手续已办理;徐州至明光等2条高速公路江苏段施工许可证已办理,溧水至马鞍山高速公路江苏段待项目调整概算批复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徐州市政府负责建设的观音机场二期工程,因航站楼消防超限审查正在进行,施工许可证目前正在申办。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严格按照审计意见进行纠正和整改。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部分地方安居工程建设审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39个项目中,26个项目已经整改,其余13个项目因相关手续不完善、供地条件不具备等尚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目前相关地区正在积极协调,抓紧完善办理相关手续,并明确整改完成期限。截至2016年12月底,未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开工建设的84个项目中,有74个项目已经整改,其余10个项目正在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的86个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住建等主管部门对其中41个项目的开发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7个项目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诫勉谈话。政府回购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的7个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少数地方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棚改居民及时回迁安置的4个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竣工一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的4个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部分地方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发放补助资金的问题。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违规分配住房的11个市县,通过取消保障资格、停发补助资金、清退住房、补缴税费等方式进行了整改。违规认定农村危旧房改造对象,发放补助资金的14个市县,通过取消资格、清退住房、追回补助资金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二)省级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数地方将不符合条件人员作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的问题。涟水等5个县对662户购置商品房、1695户购置车辆和387名财政供养人员或村干部已领取的扶贫补助资金进行了清退,同时立案调查17人,问责152人。

2.关于少数地方挤占挪用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问题。东海等5个县19个乡镇挤占挪用的1525.3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额追回。

3.关于少数地方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丰县等9个县财政局账面7395.4万元闲置资金已下拨或重新调整安排,其余1985.2万元项目资金已由相关县政府督促加紧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后予以拨付。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专项资金集中度不高,项目安排过小过散的问题。省经信委在安排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资金时,不再安排企业质量品牌奖励、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金慧奖奖励等支持类别,安排重点领域项目957项、占52.8%,资金9.18亿元、占56.5%,分别比2015年提高13.8个百分点、10.4个百分点;专项资金使用集中度提高,平均每个项目安排90.31万元,比2015年增长40%。

2.关于少数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有的单位重复申报、骗取补助资金的问题。省经信委对8个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已收回无锡航亚科技有限公司的2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其余7个项目,省经信委已进一步细化申报指南要求,并要求地方经信委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项目的后续管理,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对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的项目,省经信委已收回江苏武进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的40万元补助资金;对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省经信委已修改2016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明确可以对智能改造项目同时给予示范车间奖励和设备投资补助;对涉嫌骗取补助资金的电商拓市项目,省经信委已将江苏华晨混凝土有限公司的30万元和江苏华东五金城有限公司的60万元全部收回。

3.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仍未安排使用或及时下拨的问题。2016年省经信委已经取消了对部分地区的切块资金安排。对未安排使用的6330万元切块资金,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补助经费第一批项目已经下拨3092.4万元,剩余1907.6万元待第二批项目公示结束后下拨;射阳县已安排825万元;对东海县450万元,省经信委已与省财政厅沟通,将收回资金指标。滞留财政账户的2240万元,1468万元财政已拨付,其余772万元资金由省经信委待项目结束后拨付全部资金。

(四)高校优势学科建设等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项目支出进度普遍较慢的问题。各高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推进设备的安装、验收,加快专项资金支出,截至2016年12月23日,10所高校优势学科、协同创新、品牌专业专项资金总体执行进度分别从51.2%、43.1%、3.7%提高到82.1%、77.1%、57.1%,其中南京师范大学优势学科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已达93.7%。

2. 关于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薄弱的问题。各高校在组织调研、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补充登记实物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加强材料物资管理,部分高校正在研究制定或出台相关材料管理办法。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5所高校,在审计指出问题后,积极与当地政府采购机构协调沟通,委托政府采购机构集中采购。

(五)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8个进度滞后的基建项目,援建单位积极推进,现已完成;3个受援地未配套到位的1.2亿元,已全部配套到位;由于配套工程建设滞后等原因未能及时投入使用的3个项目,省前方援建指挥机构与受援地积极沟通协调,已完成相关配套建设并投入使用;5个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工程结算、编制竣工决算的项目,已按照审计要求完成工程竣工决算。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本次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认真组织“回头看”,从体制机制上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推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杜绝屡查屡犯现象;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问题,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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