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审计局、南京审计学会出台《南京市审计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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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单位审计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引导基层审计人员积极总结审计工作经验、加强审计科研工作研究,更好地发挥审计科研在提升审计成果质量、扩大审计工作成效、服务领导科学决策、促进审计事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近日,南京市审计局、南京审计学会出台了《南京市审计科研工作考核办法》,详细规定了考核的对象、范围、指标、评分标准及组织领导等内容,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办法要求,审计科研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循“围绕审计中心工作,为审计实践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基本思路,坚持审计科研与审计项目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通过共享资源和成果,实现审计科研与审计项目相互促进、不断深化。 办法明确,审计科研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审计科研基础工作和审计理论研究成果。办法还对科研考核工作的组织方式、资料的准备、考核得分的核算内容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郭洪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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