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畜禽养殖场关停项目审计的两点思考
发布日期: 2020-06-17 信息来源: 常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笔者参加了市水污染防治审计项目组,在对辖市(区)延伸审计中发现,地方政府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加大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畜禽养殖场关停项目执行过程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方案制订不够完善。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划定流域畜禽养殖场关停任务,区委、区政府召开了相关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印发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监管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畜禽养殖场关停工作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完成时限、资金补偿标准等相关事项,但对补偿资金使用过程管理没有具体要求,存在制度上的漏洞。二是补偿资金发放不规范。由于关停方案没有对补偿资金使用过程控制进行规定,关停涉及的乡镇做法各不相同。JZ镇补偿资金1000余万元,部分由镇财政所通过银行代开存单的形式发放给养殖场主个人,部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还有部分乡镇把补偿资金下拨到各村经济合作社,由村级发放,资金发放形式多样。例如,LY镇处于禁养区内需关停的养殖场(户)计48户,有11户部分补偿款使用现金发放,有6户因与村委存在经济纠纷,扣除欠款部分后发放。HSQ镇存在部分资金先转入相关村村会计个人银行卡,再由村会计发放给养殖户的情况,违规风险更大。


  关于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两点针对性建议。一是完善工作方案,制定补偿资金管理规定。没有一个较可行的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将无法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补偿金正规有序发放。所以要完善制度和规定,坚决杜绝因无具体规定要求,造成工作人员擅自改变资金支付方式等不规范现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养殖场(户)的利益。二是加强人员教育培训,规范实施过程。畜禽养殖场关停工作展开之前,就要对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保证在完成任务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合法合规,要组织他们学习关停工作方案,明确区、镇、村各级所担负的责任及关停工作的具体步骤;学习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明确财政资金支付的具体要求,规避因无知而造成的违规现象;特别要加强镇、村两级财会人员经常性教育学习,不断用新的知识指导他们的实际工作,防范凭经验办事而发生违纪问题。(常州市审计局  孙昌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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