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缓解大城市拥堵和减少碳排放项目(苏州)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公告2019年第5号(总第79号)
(2019年9月27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 09-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授权,2019年5月13日至5月22日,江苏省审计厅对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缓解大城市拥堵和减少碳排放项目(苏州)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审计师意见

本次审计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缓解大城市拥堵和减少碳排放项目(苏州)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的资金平衡表及同期间的项目进度表、赠款协定执行情况表和专用账户报表等特定目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认为,第一段所列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本项目赠款协定的要求编制,公允反映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缓解大城市拥堵和减少碳排放项目(苏州)2019年4月30日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同期的财务收支、项目执行情况。同时,审查了本期内报送给世界银行的第11、12号提款申请书及所附资料。审计认为,这些资料均符合赠款协定的要求,可以作为申请提款的依据。

 

二、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审计关注了项目执行过程中相关单位国家法规和项目赠款协定遵守情况、内部控制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绩效及上年度审计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是:

个别配套项目工程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尾款。苏州市广济路和桐泾南路等2个交通监控系统子项目分别于2015年7月和2017年4月完成项目竣工审计,根据合同要求应在各自项目竣工审计结束后两年内陆续付清尾款,但截至2019年4月末,上述2个子项目尾款1390439.42元仍未支付,其中广济路项目尾款逾期未支付已长达21个月。审计要求苏州市全球环境基金“缓解大城市拥堵、减少碳排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积极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协调,尽快完成广济路和桐泾南路等2个交通监控系统工程结算支付。

 

三、本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积极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协调,上述尾款已于2019年6月28日支付到位。

 

附件:财务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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