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8年对口支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公告2019年第2号(总第76号)
(2019年5月16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 05- 16 信息来源: 省审计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政府、审计署部署要求,江苏省审计厅组织全省14个有对口支援审计任务的审计机关,对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下简称伊犁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第七师发展资金和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审计署相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18年对口支援新疆伊犁州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对口支援伊犁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第七师的基本情况

  2018年度,江苏省计划实施的对口支援新疆伊犁州(含援建兵团第四师、第七师)项目共326个,年度计划投资212592万元,其中援疆资金18121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援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江苏省对口支援伊犁州前方指挥部和14个前方工作组认真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与受援地党委、政府密切协作,扎实推进各项援疆工作。援疆项目安排紧扣中央和省支援新疆的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聚焦精准扶贫,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积极推进产业援疆;资金安排上体现民生优先,加强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对2017年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了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在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一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9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2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批即开工建设;1个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1个项目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即开工建设。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援建指挥机构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补办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目前大部分项目已补办了相关审批手续。

 

  (二)部分项目合同管理、执行不规范。2个项目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2个项目中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2个项目施工合同进度款支付条款约定不明确。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援建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单位完善了合同条款,提供了履约担保。


  (三)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的工程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4个项目同一时间由同一现场负责人负责,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1个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承诺的不一致;1个项目因交接时资金拨付申请资料丢失,影响资金拨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援建指挥机构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相关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了处理,促其及时更换了现场管理人员,进一步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四)部分援疆资金管理不到位。2个计划外项目动用其他项目资金74.79万元;2个以前年度项目未及时决算,涉及资金295.2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援建指挥机构完善了资金使用手续,完成了以前年度项目的结算工作。


  (五)个别项目配套设施所需资金尚有缺口。2个项目因受援地资金短缺,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缺乏资金保障,存在项目交付后无法正常使用的可能。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援建指挥机构与受援地政府积极沟通协调,促其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争取项目及早投入使用,充分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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