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9- 03- 2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经徐州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年来,徐州市审计局在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下,把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坚持在试点中不断探索和总结。2016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独立或结合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5个,审计领导干部19人,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为《意见》的出台打下实践基础。


《意见》要求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徐州实际的审计规范,切实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绿色发展。


《意见》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审计评价以及审计结果应用等都作了明确的要求。《意见》特别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完善由纪委监委、组织、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统计、审计等部门或单位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姚念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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