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邗江区:“三个关注”推进区检察院检察长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日期: 2018- 08- 13 信息来源: 扬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江苏扬州邗江区审计局受市审计局委托,对区检察院原检察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了审计,为做好此次审计工作,该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三个关注”。

    一是关注涉案款物的管理情况。重点审查扣押款物是否按要求进行清单登记工作,登记内容是否详尽、相关人员签章是否完整等;结案赃款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涉案款项是否及时上缴财政,对已经判决案件且长期挂账未上缴的赃款加以关注,询问未及时上缴的原因,并督促其将款项上缴财政;另外,涉案款物管理是否规范,账物赃款是否一致,赃款赃物处理是否按法院判决执行,涉案款物流转的各个环节是否清楚明白,有据可查。

    二是关注专项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结合检察系统出差办案多且周期长的特点,重点关注差旅费、加班费和伙食费等办案经费。第一,检查差旅费票据合规性的同时,审查出差路线和时间是否与审批单路线和时间一致,出差事由中所列案件是否与卷宗相符等;第二,审查业务部门的加班补贴是否严格按文件进行发放,是否有相关考核资料,是否存在将加班补贴费转变为职工福利全员进行平均发放的情况;第三,审查办案费中伙食餐费报支是否为相关案件所支出的,购买的食品是否有具体附件明细,是否存违规列支招待费的情况。

    三是关注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针对检察院涉密单位的特征,重点审查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一方面从设备购置入手,审查专用设备、办公设备采购是否实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配置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存在失控点或薄弱环节;另一方面从资产使用及处置入手,审查资产、资金是否安全,使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有无存在未经审批出租相关固定资产的情况,相关电子产品的处理报废有无按照规定执行等。(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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