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开发区监察审计局解放思想 创新国有企业审计监督

发布日期: 2018- 07- 13 信息来源: 盐城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城开发区监察审计局重视国有企业审计监督,认真学习和把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 〔2017〕1号)精神,创新审计理念,完善审计监督体制机制,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努力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到位,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是创新审计理念。审计监督一方面要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以权谋私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处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另一方面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审计力求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国有抗风险能力,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重点围绕现代企业发展目标,加强对企业的项目建设、国有产权处置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大额资金运用等实施审计,同时审查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到位、结果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注重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通过揭示资产风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国企建立规范有效的运营和监管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注重反映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制度性、体制性问题,促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创新转变;注重推动加快反腐进程,严肃揭露和查处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企业投资经营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促使企业领导人员切实守法、守规、守纪、尽责。

 三是科学定性处理。正确把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推进建立包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的容错纠错机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和推动改革发展的建议。

 四是强化审计整改。明确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针对审计查出的内控制度的缺陷,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关制度。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报送整改情况等。对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韩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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