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服务农业农村工作

发布日期: 2018-05-22 信息来源: 苏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太仓市审计局紧扣农业农村发展、新农村建设、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等涉农方面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为保障农业农村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该局获评2017年度为农服务先进单位。

 一是深入调查,促进审计成果提升。坚持监督与服务双轮驱动,跳出单纯的涉农资金审计的思维模式,将审计监督与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联系起来,将审计服务与农民生产生活质量的提高联系起来,从涉农资金项目、规模总量以及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及时了解掌握市本级16项一级资金项目,46项二级资金项目使用、进度和日常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完善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部门联动、成果共享的方式,联合纪委、监察、组织、财政、农办等部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审计监督力度。对梳理出的涉农资金纳入“中长期审计项目库”,实行“轮审”制度。在年度项目安排上,将规模较大的涉农资金在项目计划中单独立项、逐个安排;将规模较小的涉农资金与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预算或决算审计等结合开展。近年来,该局开展了粮食补贴专项资金审计、农药集中配送补贴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和《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提出审计建议9条,并督促被审计单位逐条整改到位。同时,实施了高标准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审计项目24个,送审金额2.06亿元,核减0.37亿元,核减率约为17.96%,促进了涉农资金的高效使用。

 三是加强指导,提升内部审计水平。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太仓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操作指南》等规章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强调了内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审计对象、范围、重点内容、程序、操作办法等具体内容,促进农村集体内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针对部分镇(区)内审人员把握问题不够深入和全面等情况,该局联合市农办先后深入璜泾镇荡茜村、双凤镇新闯村等地,现场指导开展农村集体内部审计,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内审人员明确审计重点,对问题定性和审计建议方面提出科学合理的修改建议,切实提高了农村集体内审工作成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倪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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