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4)年第7号总第43号
江苏省审计厅关于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江苏)2013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15- 04-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4年9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授权,今年3月10 日至4 月18 日,江苏省审计厅对省卫生厅及高淳、高邮、溧阳、丹阳等相关单位执行的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2013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师意见     本次审计了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江苏)2013年12月31日的资金平衡表,以及截至该日同年度的项目进度表、贷款协定执行情况表和专用账户报表等特定目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认为,第一段所列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本项目贷款协定的要求编制,公允反映了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江苏)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同年度的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专用账户收支情况(附件)。同时,还审查了本期内由省财政厅报送给世界银行的第19到22号提款申请书及所附资料。审计认为,这些资料均符合贷款协议的要求,可以作为申请提款的依据。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审计中还关注了项目执行过程中相关单位国家法规和项目贷款协定遵守情况、内部控制和项目管理情况及上年度审计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虚列支出套取项目资金10.31万元。一是丹阳市项目办虚列项目会务费、餐费6.11万元。审计抽查发现,该办2012年至2013年度支付丹阳市新世纪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会议费、餐费中至少有9次合计6.11万元为虚列支出。二是丹阳市项目办虚列考察费4.20万元。该办2012年向丹阳新世纪旅行社支付14人赴苏州、上海考察费2.4万元以及15人赴沛县考察费1.80万元,并存在部分入账票据与旅行社存档票据及税务网上登记的发票金额或日期等信息不一致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06〕财政部令第38号)二十八条的规定,审计指出后,丹阳市项目办已归还虚报的项目资金。对此,审计要求省项目办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真实性的审核,严格按项目贷款协议规范支出行为。

    2.货物和咨询采购执行不规范。一是高邮市项目办2012年度货物采购计划为59.18万元,实际采购中采购档案资料中无产品资料调查表,无生产厂出具的投标价为出厂价的证明,询价函无技术规格要求,无开标记录、比价审批卡片、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均无产品的品牌、规格和型号等;中标单位的经营范围中无相关商品经营资质;货物计划采购清单、送货清单、乡卫生院(村卫生室)验收清单不一致,也无法一一对应等问题。二是省项目办2013年咨询采购计划中仅包含了咨询采购服务合同里的“基本咨询服务费”,但在实际执行中,又以“特定工作费用”的名义超计划支付咨询专家讲课费、劳务费等7.77万元;高邮市项目办2010年5月与刘某签订2010年6月至2013年5月的咨询服务合同并支付全部费用5.50万元,其中第二、第三年合计支付3.5万元,均无采购计划,存档资料中也未见成果产出资料。2012年度,该办咨询采购存档资料中除合同、部分谈判记录外,均无成果产出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项目操作手册中货物和咨询服务采购的相关规定,审计要求省项目办将高邮市项目办货物采购问题及省本级超计划支付专家费用问题报国家项目办,并按其要求处理,同时督促高邮市项目办补办咨询服务采购计划的报批手续。

    三、本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审计公告日,省项目办已督促相关县(市)项目办全额归还了虚列支出套取的项目资金,对高邮市项目办货物及咨询服务采购中的问题已组织专人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正在上报国家项目办过程中。

 

  附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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