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4)年第4号总第40号
江苏省审计厅关于世界银行贷款江苏省供水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3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15- 04-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授权,201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江苏省审计厅对省建设厅区域供水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执行的世界银行贷款江苏省供水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3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师意见     本次审计了世行贷款江苏省供水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3年12月31日的资金平衡表,以及截至该日同年度的项目进度表、贷款协定执行情况表和专用账户报表等特定目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认为,第一段所列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本项目贷款协定的要求编制,公允反映了世行贷款江苏省供水及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同年度的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专用账户收支情况(附件)。同时,还审查了本期内报送给世界银行的第12号和13号提款申请书及所附资料。审计认为,这些资料均符合贷款协议的要求,可以作为申请提款的依据。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审计中还关注了项目执行过程中相关单位国家法规和项目贷款协定遵守情况、内部控制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绩效及上年度审计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一)违反国家法规或贷款协定的问题

    1.南京水务部分零星工程未按规定招标。一是2013年2月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水务)未经招标,与江苏恒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铁北项目“太新路道路修复工程”合同,总价251.55万元。该合同还存在先开工后签约、合同约定要素不完整等问题。二是2013年5月由栖霞区城管局指定,南京水务直接与南京宏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桥北项目“和燕路、华电西路污水管道工程道路挖掘占用修复监管”合同,总价100.32万元。2013年由栖霞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指定,又直接与该公司签订铁北项目“和燕路部分路段修复监管”合同,总价296.02万元,该合同还存在无合同签订日期和工期执行情况不明确等问题。三是2013年5月由南京市下关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指定,南京水务直接与南京第二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城北项目“中央北路等道路恢复工程”合同,总价378.53万元。四是2013年3月南京水务未经招标,与南京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铁北项目“兴都花园污水管道穿越丁家庄铁路站场顶管工程”合同,总价1,601.08万元。同年8月,又与该公司签订桥北项目“江北大道污水管道穿越铁路永利线工程”合同,总价361.11万元。同年12月,再与南京上铁路桥工程公司签订铁北项目“北十里长沟东支污水管道毗邻二七油库线工程”合同,总价837.35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第八条的规定。对此,审计要求省项目办督促南京项目办将上述问题专题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其要求处理,同时要求南京水务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

    2.泰兴及丹阳自来水公司多计工程款544.61万元。截至2013年末,泰兴市自来水公司完成的水厂扩建以及乡镇支管等5个工程合同包,送审价9,324.17万元,审定价为8,788.76万元,审计核减535.41万元;丹阳自来水公司完成的丹阳长湾水厂办公楼及附属配套工程合同包,送审价3,390.34万元,审定价为3,381.14万元,审计核减9.20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此,审计要求省项目办责成上述项目单位,按审定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或在最终竣工结(决)算审计时一并核减。

    (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提款报账进度缓慢。截至2013年末,盐城、镇江、丹阳、泰兴(不含2013年新增项目)等4个供水以及南京污水子项工程基本完工并通水运行,但相应的提款报账额占核定贷款额比例分别为84.86%、84.25%、90.88%、98.42%、60.83%,其中南京污水子项提款报账进度最为缓慢。主要原因是南京水务部分工程项目施工频繁变更,对施工、设计、跟踪审计和监理等相关单位之间众多分歧纠纷不能及时协调解决,以及部分工程项目内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导致不能及时有效提供提款报账资料。

    上述行为不符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供水和污水项目提款报账暂行规定》(苏财规〔2009〕8号)第八条和省项目办《江苏省供水及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世项管〔2009〕31号)第七条、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此,审计要求省项目办、省外贷办对本项目提款报账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全面了解提款报账进度,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原因,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项目单位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并加快提款报账进度。

    2.南京水务项目管理较薄弱。一是工程结(决)算进展缓慢。截至2013年末,南京水务已经完工的42个世行贷款项目主体工程合同包中,除属于铁路等部门实施的13个包干合同外,仅有7个合同包完成结算审计,其余10个正在审计,12个尚未送审。二是工程资料散乱缺失。截至2014年4月底,南京子项目仍未建立规范的工程业务管理系统,未及时、准确登记工程业务量台账,未建立工程资料目录,工程人员岗位变动时未办理现场资料移交手续,未对已完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不能全面提供跟踪审计单位审核的工程量、工程施工变更记录、建设单位审批同意付款记录等原始资料。审计抽查还发现,龙潭水厂项目排水池基坑支护桩已经变更实施,但没有设计单位图纸和造价变更记录资料。三是100万元以下单项工程采购管理薄弱。审计抽查总价486.63万元的11个单项工程100万元以下项目合同,发现均未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而是直接与南京天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飞睿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南京万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9个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个别合同还存在合同审批日先于合同签订日等问题。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二十一条、省项目办《江苏省供水及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世项管〔2009〕31号)第四十九条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此,审计要求省项目办责成南京水务对已完工项目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建立健全工程业务计量的台账登记和资料保管制度,加强对100万元以下单项工程的采购管理,规范施工合同签署,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三、本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审计公告日,省项目办已督促相关项目单位在2014年度对已经完工的项目尽快申请提款报账,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按审定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决)算;南京水务公司已逐步制定招投标相关管理办法,设置专门机构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特别是世亚行贷款工程项目进行监管。

 

财务附件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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