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00/2007-00043 分      类: 审计报告解读 审计业务 公告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审计厅 发 文 日 期: 2007-11-13
标      题: 江苏省2006年度农村文化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文      号:
时      效: 有效

江苏省2006年度农村文化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08-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2月至5月,江苏省审计厅组织8个省辖市和39个县(市、区)审计机关对2006年度农村文化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村文化建设工程涉及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和“送科普书籍、送电影、送戏下乡”工程(以下简称“三送工程”)三个方面的内容。省级财政2006年共投入7930.15万元帮助全省经济薄弱地区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其中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3000万元、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3000万元、“三送工程”1930.15万元。接受省补资金对象为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等8个省辖市的39个经济薄弱县(市、区)。

(一)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

2006年,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经济薄弱地区乡镇无房文化站和面积不达标文化站的建设。当年,全省接受省补资金建设乡镇文化站计划数为208个,实际建设数为216个。

(二)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

2006年,省广电局和省财政厅对经济薄弱地区完成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实行“以奖代补”。当年,我省对39个县(市、区)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下达目标任务68.7万户,实际完成83.47万户,超额完成21.49%。省财政厅共拨付专项经费3000万元。

(三)“三送工程”

2006年,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共安排专项资金1930.15万元组织实施“三送工程”,其中:由省文化厅采购科普图书1092种、数量75万册,金额计642.78万元,配送至全省39个县(市、区)的有关乡镇;由省文化厅采购100套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总价540万元;由省文化厅采购电影拷贝,金额167.91万元;39个县(市、区)送戏1997场,补助399.40万元;送电影75518场,补助604.0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全省农村新五件实事之一的农村文化建设工程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各级财政、文化、广电等部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强化督查。从审计的情况看,全省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的总体情况良好,项目基本按序时进度完工。省级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市、县配套资金也未发生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了专款专用。乡镇文化站的建成,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三送工程”的开展,基本解决了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问题,农村有线电视的进村入户,将健康文化生活融入到每家每户,让农民真正感受到文化的熏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举债建设乡镇文化站的问题较为普遍

审计发现部分地区乡镇文化站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造成举债建设的问题较为普遍。2006年建设的216个乡镇文化站,总投资8979.27万元。从资金来源看,省补资金投入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41%;市、县、乡配套资金4172.82万元,占总投资的46.47%;拖欠工程款1594.83万元,借款211.62万元,负债合计1806.45万元,占总投资的20.12%。共有82个乡镇文化站举债建设。形成乡镇文化站负债建设状况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乡、镇财政困难,筹措资金能力弱。

(二)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

截至2007年4月末,尚有13个县(市、区)的392.88万元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这些资金有的暂存在县、乡文化和广电部门,有的暂存在县、乡财政部门。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一是部分省补专项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是在2006年底集中拨付,经过层层转拨至基层,已是2007年3月份左右,影响了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二是部分乡镇文化站工程、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未经地方和省级有关部门审核验收,须待手续完备后,县文化和广电等部门才能下拨资金。

(三)部分地方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不到位

从审计的情况看,部分地方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已建成的文化站,由于缺乏资金,硬件设施不具备,必备的书架和电脑等设备无力购买,不能按时开放,省级配送的部分书籍滞留在县图书馆或乡镇文化站,未及时分送到村文化活动室。二是个别地方未开展“三送工程”,部分乡镇未按计划完成省下达的“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每个乡镇每年四场演出”的目标任务。部分基层反映送电影下乡等“三送工程”,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审美要求。

(四)基础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项目资料管理不到位。一些乡镇在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中,未严格建立验收、登记、填表、保管等制度。二是财务核算不符合规定。三是未公示“三送工程”实施结果。一些地方未按规定将全年流动送书借阅、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向群众公布。

三、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都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了审计处理。为促进进一步实施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省审计厅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扩大扶持范围。市、县(市、区)财政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帮助经济困难的乡、村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乡、村作为项目工程的直接受益者,也要积极主动安排项目资金,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各级财政对专项资金要早计划、早安排、早下达,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加快拨付进度,减轻基层压力,严格禁止乡镇新债务的产生,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三是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建立和完善材料采购、用款审批、工程验收等制度,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工程顺利健康发展。四是有关部门今后在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时,要加强调研,整合资源,在配送书籍和安排演出时要充分考虑广大农民日益提高的审美要求,让农民群众喜闻乐见;同时建议将“三送工程”与有线电视、网络数据资源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对已竣工验收的文化站要尽早开放,切实提高文化站的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地根据审计机关的处理意见已积极组织整改。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规范财务核算,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对未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的专项资金已补拨到位。相关地方政府表示,今后实施项目时,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防止基层新增债务;加强调查研究,扎扎实实地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工程,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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