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13所省属院校200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07- 11- 22 信息来源: 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江苏省审计厅授权无锡等8个省辖市审计局及宜兴市审计局,对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省属院校2005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05年末,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院校共有在职教职工6871人,在校学生14.08万人,其中:本科生3.78万人,大专生5.69万人,中专、成人教育及其他学生4.61万人。经审计,截至2005年末,13所院校资产总额35.70亿元,负债总额6.98亿元,净资产总额为28.72亿元;2005年度总收入11.46亿元(其中财政拨款4.02亿元),总支出11.42亿元,当年收支结余43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院校积极组织各项收入,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财务收支状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院校仍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
    经审计,13所院校2005年度违规收费19项,金额298.47万元,占收费总额的0.62%。其中,江苏省汽车技师学院、无锡交通高等职业学院等7所院校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无依据收取课程重修费、择教费等14项费用总计257.58万元;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院校超出规定的收费标准多收学费、实习材料费40.89万元。此外,审计发现,截至2005年末,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淮安师范学院等6所院校应退未退的代办费结余1598.93万元,多收的代办费有的长期挂往来,有的已转作收入或基金,实际上变相多收了费用,加重了学生的负担。
    (二)部分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管理,形成“小金库”和“账外账”
    审计发现,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学院违规私设“小金库”9个,截至审计时止,结余资金159.71万元;徐州建筑职业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院校下属的成教院、后勤服务公司等部门2005年总计收入2837万元、支出2571万元,均未按规定并入学院的财务账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账”。
    (三)部分院校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无锡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院校2005年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收入4169.22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四)部分院校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淮安师范学院、江苏省技术师范学院等5所院校2005年度自行购买办公、教学设备和基建设备等共计3426.74万元,未按规定申报政府采购。
    (五)部分院校少代扣代缴教职工个人所得税
    淮安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等5所院校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67.8万元。此外,审计发现,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等2所院校将个人所得税款42.16万元从学院的费用中列支,未向教职员工个人扣回。
    (六)部分院校将收入挂往来,导致收支反映不够真实完整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院校将奖学金结余、各种培训费收入、房租收入等长期挂账,至2005年末尚结余2146.52万元。
    (七)票据和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大部分学院票据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如有的学院收取的部分学费和住宿费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未按规定开具收费票据;有的学院直接使用外购票据收取学生的考试费、上机费等;有的学院使用的内部结算票据无任何领用及缴销手续,导致票据缺失。固定资产管理中也存在未设台账、未定期盘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
    (八)院校对下属单位疏于管理
    经延伸审计发现,13所院校的食堂、后勤服务公司、培训中心、校办企业或公司等下属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管理混乱、财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控制失效、会计核算不真实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上述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为加强对高校的财务管理,省审计厅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省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所属院校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各项收费的监督和检查,督促院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收费政策,同时对顶风违纪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相关院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要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严格按部门预算的要求安排收支,杜绝账外核算的现象,保障资金安全;要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征缴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收坐支;要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票据和资产管理,督促和帮助下属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经济活动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上述问题,各院校基本按审计意见进行了整改。其中,9所院校违规收取的费用已退还给学生,违规收费项目已取消;6所院校的“小金库”和“账外账”问题,已按审计意见作出了整改,并入院校法定账册;5所院校少计缴个人所得税问题,除盐城师范学院因涉及缴税金额较大已由当地税务部门处理外,其余4所院校已按规定足额补缴;对7所院校存在的未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各院校已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各院校普遍存在的票据、资产及下属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院校正在积极整改,有6所院校已制定、完善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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