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
发布日期: 2006- 07- 07 信息来源: 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督促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200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自2005年下半年起,省审计厅加大了对落实审计决定情况检查的力度,9月份还专门发出了《关于检查2004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10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的通知》。在各部门和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省审计厅对其反馈的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核实,并抽查了有关部门和单位。从自查材料和省审计厅的核查结果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都很重视,并按照审计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纠正和整改。
    一、关于省财税部门组织和参与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省财政厅对2004年未及时缴库的12项行政性收费和4项政府性基金已全部缴纳入库;对未纳入预算管理的省级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已决定在2006年全部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之中;对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中11个部门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未足额缴库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因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使用的财政专户会计核算系统不能完全满足财政改革和管理的要求,故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通过组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制度管理改革、开发非税收入执行系统,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对收回的垫付借款未作当年财力而挂账核算的款项已调入预算;对部分预算支出未按规定拨付用款单位的问题,到2005年11月底已拨付597.06万元,其余资金因单位尚未改制结束而暂未拨付。同时,省财政厅已要求各处室对未规定实行专户管理的资金不得拨入专户,尚未发生的支出结转下年。
    省地税局对税收征管工作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审批职责,加强了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管理。因对企业申报资料核查不严、小税种未做鉴定等造成的企业少缴、漏缴税款,目前除对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部分正在催缴之外,其余均已补缴入库;因未按规定执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而造成的少征税款也已全部催缴入库。
    二、关于省10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省10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基本根据审计要求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往来中挂账的结余和收入款项均已转作结余和收入;收入不入账或转移至下属单位、机关工会以及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列支下属企业支出、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的也已分别作收回款项、调整收支、撤销账户和并账等处理;直接坐收坐支、预提支出的已进行账务调整;未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以及未按规定缴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的已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有的已转入“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7项违规收费中6项收费已取消,1项确需要保留的收费亦已停止,在未取得收费许可证前不再收取;各部门对固定资产加强了管理,6个部门未入账的固定资产13240.61万元已入账,省总工会还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盘点;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等2个部门的对外投资也都按要求进行了账务调整。
    省信息产业厅未经批准将专项资金转入省信息化投资公司,委托其投资的问题,该厅已专题向省财政厅报告;其所属的省无线电管理局对因机构改革和布点调整等原因未按期实施计划建设项目而长期挂账未使用的专项资金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报省财政厅,准备在“十一五”期间将该专项资金用于建设省级电波监测控制中心和苏南、苏中、苏北3个区域控制中心;省委老干部局所属疗养院已按审计要求对基本支出挤占的专项经费进行了调账处理,增加了专项结余;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研究所用虚假发票列支运输费套取的175万元也已全部向单位和个人追回。
    三、关于部分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对部分中小学教育收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学校基本能按照审计机关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审计回访发现,这些学校擅自设定的19项收费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已取消的收费项目而未及时停止收费等违规行为在2005年均已纠正,部分确有需求的代办服务性项目遵照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按实收取,不再强行统一要求;少数学校超比例招收择校生的现象在2005年得到明显改善,徐州市第五中学、常州市北郊中学和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的民办学校等在2005年招生中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部分财务管理不严,存在违规现象的学校在接到审计报告后,均能按审计要求进行账务处理,规范了财务行为;对于“民办”、“公办”学校界限不清的问题,已要求并由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学校理顺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了解,自2004年以来,在历次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教育部门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民办”学校利用“公办”学校资源的监督检查工作。
    全省失业保险、农田水利建设及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基金)、农村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厅和各市审计机关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从反馈情况和审计核查结果看,除农田水利建设配套资金和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因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财力困难、所需资金难以筹集而导致一部分未完全到位外,其余基本按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在失业保险基金方面,17个市、县挤占挪用的436万元在审计结束后已全部归还到位,各地还普遍加大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并采取措施加强了基金管理;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方面,对审计发现的市、县配套不足、少拨付,不合规使用等问题,省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并作出明确批示,省水利厅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了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具体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相应采取了整改措施;在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方面,审计发现的部分地区征缴不到位、拨付不及时、挪用及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整改通知,各相关地区和部门已按通知要求进行了整改,将审计决定的事项落实到位,未缴财政专户的已全额缴入,挪用的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同时,加大了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力度,加快了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进度;在农村五件实事专项资金方面,4个市、7个县(市、区)未按规定配套到位的农村改水专项资金2465.61万元,3个市、7个县(市、区)、5个县的乡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未到位的1881.15万元,在审计结束后经过多方努力,积极筹措资金,已全部配套和补助到位;部分市、县(市、区)挤占、挪用、出借改水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改水项目之外的支出151.36万元,挤占或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577万元用于发放相关工作人员工资和开支业务费用,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用于非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等其他开支474.71万元,出借农村公路建设资金325.28万元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已全部按照审计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农村公路建设中部分市、县(市、区)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取的省补助资金已由省交通厅农路办按审计要求扣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中部分乡镇为完成参保任务指标而虚报参保人数,草危房改造中少数乡镇将一些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农户确定为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而获取补助资金等弄虚作假的问题,在审计结束后,各地都引起了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纠正。
    四、关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粮食财务挂账清查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也比较好。一是被挤占、挪用、出借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在审计期间已归还1338万元,审计结束后又归还988万元,尚有睢宁县158万元正在纠正和落实之中,该县高指挤占挪用的征地补偿资金32万元正用于王集镇有关村组公益修路,挤占挪用的126万元拆迁资金力争尽快归还。另有贾汪区江庄镇江庄村挤占挪用的拆迁补偿资金64万元,已用于偿还镇基金会债务及支付村办公费和管理费,因村经济困难而无力归还;宿城区挤占挪用的征地补偿资金151万元因涉及区划调整,已难以落实。徐州、宿迁市对挤占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问题十分重视,两市纪检监察部门还对负有直接责任的8名人员追究了责任,分别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对其他1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二是迟拨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已有3482万元拨付到位,另睢宁县有224万元正用于原高速公路带状取土区开挖睢北河项目给群众的补偿,该县还有191万元未拨付的拆迁资金,县高指正在积极筹措。三是审计查出的多计工程款已如数核减,多结的工程款已予以收缴。
    在全省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清查审计中发现的少数粮食企业虚报政策性亏损,收购资金体外循环和私存私放,以及少数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截留财政资金和挤占挪用企业资金等问题,省审计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对其中涉及粮食亏损挂账的已在确认各地挂账数额时一并予以了处理,涉及企业违反财经纪律的已交有关市、县进行了处理,涉及个人违法违纪的已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进行了处理。截至2005年10月中旬,江宁、如东、江都等县8个粮食部门已采纳审计建议对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核查和整改;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17件案件线索,已有9件核查清楚,到2005年11月底已有1人因套取、挪用收购资金被开除公职,6人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被检察院立案审查。2005年8月,省政府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责成省有关部门针对粮食财务挂账清查审计中发现的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省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按照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
    五、关于省4个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原省设备成套局和省信息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原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其所在单位的问题,有关单位都按审计要求进行了纠正和整改。4个单位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违规行为已依法处理,该收缴的已收缴入库,该撤销账户并账的已撤销账户并账。原省设备成套局违规进行职工集资的问题,该局在接到省领导批示后,立即进行了结束账务处理工作,全部退还了集资款;省残疾人联合会对挪用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用于支付职工购房款380.96万元已提出纠正办法并向省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用于对外承租赔偿款110.32万元已制定整改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筹资归还。对原省设备成套局不良资产问题,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在认真分析形成原因的基础上研究采取了清欠措施,但由于原省设备成套局欠款单位多数是省内的乡镇企业,且这些企业现已基本破产、关闭或改制,虽然工作班子尽了很大努力,但清欠工作收效甚微,其已就此向省政府作出专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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